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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重组计划及恢复买卖

2020-03-27 00:00:00

本公佈乃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重组计划

就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公佈( 「 该公佈」 )所披露, 由于最近爆发新型冠状病毒( COVID-19)( 「全球性大流行病」 ) , 很多国家已实施公众卫生措施及多项严厉的行动以缓和全球性大流行病扩散。

由于将近所有欧洲国家的公众生活受到全面限制, 该等严紧的措施已导致本集团在欧洲的所有店舖,以及将近所有本集团的特许经营及批发合作伙伴可控制销售点的店舖关闭,这对本集团的销售继续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本公司谨告知其股东( 「 股东」 ) 及有意投资者, 于该公佈后, 本集团的欧洲公司( 「欧洲附属公司」 ) 的情况进一步严重恶化,因该等欧洲附属公司目前仅靠疲弱的电子商务产生营业额,然而薪金、 租金及营运成本持续累积。

为了保障本集团(尤其欧洲附属公司) 之偿付能力和资金流动性, 以及在全球性大流行病期间, 本集团业务仍能持续运作而作出一项主动性和前瞻性的措施,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德国破产法例第 270b 条, 本公司的六间附属公司(统称为「 相关附属公司」 ),即 Esprit Europe GmbH、 Esprit Europe Services GmbH、 Esprit Retail B.V.& Co. KG、 Esprit Wholesale GmbH、 Esprit Design & Product Development GmbH及 Esprit Global Image GmbH, 已申请启动财产保护诉讼程序( 「 财产保护诉讼程序」 ) , 即是自行管理重组程序,而该程序只适用于资金仍然有流动性的企业。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管法院已对相关附属公司的财产保护诉讼程序申请作出回应并已实施临时自行管理, 以允许相关附属公司继续管理其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提议, 法院已任命 Biner B?hr 博士( 一位国际律师事务所 White & Case LLP 以杜塞尔多夫( Düsseldorf) 为基地的合伙人) 为临时保管人, 以监督相关附属公司的自行管理重组过程。 此外, 本集团已任命 Detlev Specovius 先生( 一位德国重组法律事务所 Schultze &Braun 的合伙人及在自行管理事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公认专家) 以积极地支援相关附属公司的重组过程。财产保护诉讼程序可保障相关附属公司免受个别债权人的追讨, 而相关附属公司的现任管理人员则可制定一项重组计划草案, 惟须经其债权人和法院的批准。 该重组计划草案须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前提交。在此期间, 相关附属公司的管理层在法院指定的临时保管人 Biner B?hr 博士, 及临时债权人委员会( 两者皆负责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的监督下将继续任职并继续负责管理相关公司的业务。

通过财产保护诉讼程序, 本公司将继续由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积极管理相关附属公司,并寻求及加快就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度报告中所述自二零一八年以来根据其策略计划而开始的重组步伐。 重组计划将有助将相关附属公司的负债大幅减少至可持续及可管理的水平,并符合本集团的业务需要。通过推行财产保护诉讼程序, 相关附属公司旨在有效地重组其所有债务和长期租赁 合同,并可从德国联 邦就业局( German Federal EmploymentAgency) 获得德国员工的薪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资助, 以及为更灵活的解决方案与劳动委员会进行谈判。

面对全球性大流行病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管理层专注于优化及精简本集团业务,以使其变得更强大,更精简及更健康,从而更好地把握全球性大流行病之后出现的市场机会。 本集团正在积极探索各种途径来加强其财务状况:例如, 其已根据德国及其他欧洲国家有关当局针对全球性大流行病宣布的财务援助计划申请支助。 其亦将继续寻求进一步的融资方案,并与所有债权人紧密合作,以实现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最佳共识重组。 倘若相关附属公司成功获得足够资金以可持续发展, 该诉讼程序将告一段落。

按上市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将告知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有关财产保护诉讼程序的任何重大发展及/或任何其他重组计划。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 本公司的股份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 以待刊发本公佈。本公司已就本公司的股份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于联交所买卖向联交所提出申请。财产保护诉讼程序的申请代表着由行政总裁、财务总裁及首席转型官领导的本集团管理层重大计划的一部分,以在全球性大流行病之下维持相关附属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重组本集团业务并优化其资本结构。由于相关附属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目前资金虽具流动性,但鑑于全球性大流行病及其影响以致威胁未来资金流动性不足,并考虑到财产保护诉讼程序的潜在效益,因此, 董事认为相关附属公司申请财产保护诉讼程序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已一直努力不懈地以确保所有其他欧洲附属公司的业务持续运作, 为使待将来全球性大流行病减轻, 而让公众生活将再次开始及店舖将通过解除强制性公众封锁措施而重新营业时, 该等附属公司能恢复正常的业务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