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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高集团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7-18 16:42:00

兹通告Alco Holdings Limited谨订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新界沙田安平街1号香港沙田万怡酒店二楼宴会厅I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以便讨论下列事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数师之报告;

2. 宣派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3. 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彼等之酬金;

4. 聘任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普通决议案

5.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之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额外股份(「股份」)及订立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项权力之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出可能须於有关期间或其终结後行使该项权力之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本公司董事依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而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其为依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配发)及发行之股本面值总额,但非因:

(i) 供股(定义见下文);或

(ii) 於根据本公司於本决议案日期已发行之附有权利可认购或购回股份之任何认股权证或其他证券之条款而行使认购权或转换权而发行股份;或

(iii) 本公司购股权计划项下之认购权获行使而发行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於本决议案日期之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之10%;惟根据此项一般授权将予配发及发行之任何股份,不得以较股份基准价格(定义见下文)折让5%或以上之折让价配发及发行,而上文之批准应以此为限;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本公司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召开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及

(iii) 本决议案所载之授权经由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将予撤销或修订之日。

「供股」指本公司董事於指定期间向指定记录日期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持股比例发售股份之建议(惟本公司董事有权就零碎股份或香港境外任何地区之法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而产生之任何限制或责任而必须或权宜取消若干股东在此方面之权利或作出其他安排)。

「基准价格」应指以下较高之价格:

(i) 於签署有关交易之协议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股份收市价;及

(ii) 於紧接下列最早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股份平均收市价:

(a) 有关交易之协议签署日期;

(b) 有关交易之公布日期;及

(c) 根据交易而将予发行之股份价格获厘定之日。」

6.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谨此授予董事无条件一般授权,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或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股份」)可能於其上市并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本公司证券,并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受及按照所有适用法例及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不时修订之规定,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以购回股份;

(b) 本公司根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获授权购回之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之10%;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i) 本公司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及

(iii) 本决议案所载之授权经由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将予撤销或修订之日。」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大会及进行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派另一名人士作为其受委代表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必须於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公司秘书收,地址为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2号新都广场11楼。

2.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五)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三)(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所有的股份转让均不获处理。为符合资格出席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股东必须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所有的股份转让均不获处理。为符合资格获享建议末期股息,股东必须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 如为股份联名股东,则其中任何一名联名股东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就有关之股份投票,犹如彼独自享有此权利,但倘超过一名联名股东出席上述大会,则经由排名首位的人士亲身或委派代表投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股东均不可投票。就此而言,排名先後乃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有股份的排名次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