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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采购芯片之框架协议

2022-11-15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集团根据现有框架协议向高阳集团采购芯片,该协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本公司与兆讯恒达订立二零二三年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将向兆讯恒达集团采购芯片,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高阳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71%,且持有兆讯恒达约45.73%权益。因此,兆讯恒达为高阳的联繫人及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二零二三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芯片采购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二零二三年框架协议项下有关建议年度上限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二零二三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芯片采购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