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鞍 山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0323) 委任董事、董事长及更换授权代表 兹提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6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日期为2024年5月6日的通函(「该通函」)。除另有说明者外,在本公告中所用词汇的释义与在该通函中所界定者相同。 董事会宣佈,蒋育翔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将自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即2024年5月29日)起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2月1日)止。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该会议」)上,蒋育翔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 上述董事的履历如下: 蒋育翔先生:55岁,管理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蒋先生于1990年8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第四钢轧总厂厂长,及马钢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常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期间,任马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任马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任马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马钢集团总法律顾问;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马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期间,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兼法务与合规部部长(2022年3月,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务与合规部);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法务与合规部部长、招标办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中国宝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马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宝武马鞍山总部总代表。 除上文所披露外,上述董事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上市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出任董事,亦无任职于本公司任何联属公司,上述董事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于本公告日期,上述董事概无任何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上述董事将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本公司将会与上述董事就其对本公司服务订立一项服务合约,订明(其中包括)年度酬金及服务年期。 概无有关委任上述董事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另外,董事会于该会议上同意丁毅先生不再作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并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委任蒋育翔先生为本公司授权代表。上述变更自2024年5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