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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告

2020-09-10 00:00:00

兹提述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之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原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公司订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59.52%的股份)有关订立《2020-2022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经修订年度上限的决议案(「拟提呈新决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依法提出临时提案」,本公司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拟提呈新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供股东审议及批准。

兹补充通告,除原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外,临时股东大会(将于原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中原定的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举行)上将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补充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2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经修订年度上限的决议案。(附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