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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之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及变更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2022-12-22 00:00:00

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之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及

变更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之辞任

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谭乐文先生(「谭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行政总裁之职务,以寻求其他发展。辞任将于2023年3月1日起生效。董事会感谢谭先生于过去一年的贡献,并祝愿他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切顺利。

谭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不合。除上文所披露外,并无有关谭先生的辞任而必须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事宜。

委任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董事会宣布,刘若虹女士(「刘女士」),40岁,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授权代表 1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2,自2023年2月15日起生效。刘女士现为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新意网」)执行董事兼首席商务总监。

新意网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自2017年加入新意网以来,刘女士一直负责该公司的销售及业务发展职能。在她的领导下,新意网能够吸引新客户,并与现有客户一起扩展业务。她建立了洞悉客户需求并满足这些需求的强大文化,为新意网非常优秀的财务业绩作出贡献。

于2017年加入新鸿基地产并于新意网担任不同领导职务之前,刘女士为贝莱德资产管理公司(北亚)之董事,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负责主席办公室、企业策略,以及零售及私人银行等职务。于2005年至2010年,她任职于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刘女士持有芝加哥大学文学士学位(哲学)。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女士(1)于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的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2)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当任何其他职务;及(3)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

于本公佈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刘女士并无拥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权益。

刘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一项僱佣合约,并据此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且无特定任期。就担任本公司董事而言,刘女士须于获委任后的下次股东大会上退任并合资格膺选连任。此后,她须按照本公司章程细则的规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

刘女士就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将收取每年港币144,000元的董事袍金(或在其董事任期不足一年下按比例收取)及每年港币9,810,000元的现金报酬(包括固定薪酬及目标酌情花红)。根据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条款及于获得所需的批准后,她将获授购股权以认购4,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将在实际授予购股权时作进一步公布。刘女士的薪酬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及表现不时检讨及审批。

自2023年2月15日起,刘女士由新意网执行董事调任为其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并没有其他关于刘女士的委任而必须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事宜,亦没有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而须予以披露的进一步资料。

停止担任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

刘女士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的委任自2023年2月15日起生效,邹金根先生将于同日起停止担任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