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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有关清盘呈请之最新进展

2019-11-13 00:00:00

本公告乃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1)、 13.09(2)(a)及13.25(1)(b)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欣然宣佈,于呈请人作出申请后,法院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早上颁令撤销呈请人对本公司提出之该呈请,而并无就本公司将承担之费用作出颁令。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