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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2-09-20 00:00:00

兹提述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分别于 2022年 8月 29日及 2022年 9月 6日就有关出售富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出售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出售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8A条及第 14.41(a)条,本公司须就出售事项向股东寄发通函(「通函」),并安排按照上市规则于2022年9月20日或之前刊发。由于(i)中国政府已就针对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采取了有关旅行限制、检疫安排和关闭办公室的措施并需要额外时间来获取信息以准备资料纳入通函,及(ii)该通函仅供参考,及出售事项无须其余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已获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4.41(a)条。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将推迟至不迟于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