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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主要交易 - 出售富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

2022-09-06 00:00:00

本公告由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董事(「董事」)会(「董事会」) 作出。董事会参阅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29日刊登的公告(「第一份公告」),以现金代价港币60,456,000元出售(「出售事项」) 富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 1,320,000,000 股股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第一份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该出售事项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 (定义见上市规则) 超过25%但低于75%,该出售事项构成一项主要交易 (定义见上市规则) 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作出报告、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倘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该出售事项,概无本公司股东(「股东」)须就有关决议案于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以批准相关决议案。截至股东书面批准当日,本公司已收到持有本公司1,374,167,500股股份(「股份」)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08%)的控股股东之一 Shirble Department Store Limited之书面批准该出售事项。因此,本公司不会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4条就出售事项寻求股东批准而召开股东大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一份其中包括有关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资料及其他资料的通函预计将于2022年9月2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除上文所述者外,第一份公告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