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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1-02-05 00:00:00

本公告乃岁宝百货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预期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股东应占亏损金额介乎人民币60.0百万元至人民币90.0百万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股东应占溢利金额人民币136.8百万元。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预期亏损金额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年内就根据日期为2019年4月8日的综合顾问服务协议提供顾问服务确认的收益金额减少,乃由于该等协议项下两个项目的发展及预售期出现延误所致;

(2)本集团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下跌;及

(3)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亏损净额人民币64.1百万元(涉及本集团持有的1,320,000,000股富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42)股份)。

董事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告将于2021年3月底前刊发,以遵守上市规则之规定。

本盈利预警以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为依据。当本公司核数师完成审核工作,以及董事会与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审阅经审核账目的草拟本后,有关资料可能有变动或调整。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