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20-11-18 00:00:00

谨此提述联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 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 二十九日 的公告(「该公告」), 内容有关新订总协议(定义见该公告), 其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除非另有指明, 否则本公告所用的专有词汇具有该公告内界定的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 预期股东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十九日 或之前获寄发一份通函(「通函」) , 当中载有新订总协议的详情、 独立董事委员 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由 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于通函的若干资料, 故预期寄发通函日 期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三十日 或之前的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