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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商业服务总协议

2019-12-31 00:00:00

商业服务总协议

董事局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旅景区与成得订立商业服务总协议,据此,中旅景区同意以非独家方式向成得集团提供商业服务,包括土地收购谘询服务、商业谘询服务、设计谘询服务、招商服务、委托管理服务及租赁管理服务,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涵义

中旅(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得为中旅(集团)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中旅景区与成得订立之商业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将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商业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高于0.1%但低于5%,且年度代价超过3,000,000港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商业服务总协议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