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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派付附有以股代息选择之末期股息

2019-08-21 00:00:00

谨此提述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刊发有关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业绩之公告(「末期业绩公告」)及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之投票结果之公告(「投票结果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特此澄清,就末期业绩公告第19页所披露的以股代息选择而言,建议末期股息将以现金支付,并附有以股代息选择,其中有权获得末期股息之股东可选择接收新股以代替其所有或部分的现金股息权利。

有关宣派末期股息之议案已获股东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通过,投票结果公告亦已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kcbh.com.hk)。

有关以股代息计划之通函连同选择表格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寄发予股东。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上述公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之全部其他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