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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换核数师

2020-05-29 00:00:00

本公佈由五菱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51(4)条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 考虑为实践良好的公司管治,应不时就审核安排进行审阅, 以提高本公司核数师之独立性。 由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德勤」 ) 自二零零七年起担任本公司核数师已超逾十二年, 根据审核委员会的建议, 董事会已决议于本公司将予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 完成德勤退任后, 提议委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 为本公司之新核数师。 有关之委任建议须待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 股东」) 批准后方可作实。

就此事项, 德勤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更换核数师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关注。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亦确认并无任何有关以上建议更换事宜须提请股东关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委任毕马威为本公司新核数师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本公佈日期寄发予股东。

董事会谨此向德勤在过往年度对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致以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