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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佈有关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

2022-06-21 00:00:00

兹提述(i)五菱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的公佈(统称为「该等公佈」),内容有关配售现有股份及先旧后新认购新股份(「配售及先旧后新认购事项」);及(ii)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二零二一年年报」)。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佈所用词汇与二零二一年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所得款项用途

诚如该等公佈及二零二一年年报所披露,配售及先旧后新认购事项筹得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约537,800,000港元,计划用于以下用途:(i)约300,000,000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55.8%,用于本集团新型电动物流车之研发项目;(ii)约95,000,000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17.7%,用于偿还本公司若干计息短期借款;及(iii)余额约为142,800,000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26.5%,以供日后有机会时作其他可能之业务发展或投资,以及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根据该等公佈披露的拟定用途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289,800,000港元。

董事会亦谨此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6第11(8)段提供以下有关使用所得款项的额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