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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1) 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总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及(2) 修订年度上限之通函

2021-04-13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除其他事项外)修订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总协议若干条款之第二份补充协议及修订总销售交易之年度上限。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的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一份载有(除其他事项外)(i)第二份补充协议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就第二份补充协议之条款及有关总销售交易之修订年度上限提出推荐建议之函件;(iii)嘉林资本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当中载有其就第二份补充协议之条款及有关总销售交易之修订年度上限之意见;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准备通函,预期寄发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或之前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