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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亏损减少

2021-01-29 00:00:00

本公佈由五菱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节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以及董事会现时获得的资料的初步评估,(i)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净亏损,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净亏损人民币166,615,000元相比,预期将大幅减少约70%;及(ii)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124,026,000元相比,预期亦将大幅减少超过50%。

于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集团经历2019冠状病毒(Covid-19)爆发之严重不利影响,于相关期内,本集团之经营面对重大程度之停产及干扰,并需就生产设施进行必要之健康及安全措施而招致额外成本,导致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本集团录得净亏损人民币294,025,000元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198,697,000元,然而自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起受惠于中国经济环境之整体复苏之有利因素,与及本集团之发动机及相关部件分部、与及汽车零部件及其他工业服务分部之业务量强劲增加所带动,致本集团之业务及盈利表现均获得显着改善。

本公司已开展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之相关工作,惟尚待完成。本公佈所载资料仅为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当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并未经过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之审阅及本公司核数师之审核,相关工作,包括及不止于本集团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应收及其他应收款、于联营公司及合资公司之权益)帐面价值之评估仍待完成,并且须经过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之最后审阅及确认。此外,本公司核数师亦正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其审核工作。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或与本公佈所披露之资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