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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预防措施

2020-05-18 00:00:00

兹提述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之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通函」),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于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26楼2602室(「股东週年大会会场」)举行。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经考虑本公司必须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举行股东週年大会乃为法定责任,以及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确定性,加上在短时间通知延期举行股东週年大会的实际困难性,本公司将如期举行其股东週年大会。

考虑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发佈的「有关在《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实施下召开股东大会的联合声明」(香港法例第599G章)所述的指引,本公司将在股东週年大会上严格执行以下预防措施,以保障每位股东及与会者于股东週年大会上的健康及安全:

1.股东週年大会会场的座位将因应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而作安排。因此,可容纳股东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空间将会有限。本公司可能会限制参加股东週年大会的人数以避免过度拥挤;

2.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必须在本公司入口进行强制性体温检查。任何体温超过摄氏37.4度,或出现任何流感症状或其他明显不适的人士将不被允许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3.每位与会者须完成并提交健康申报表;

4.每位与会者须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上佩戴外科口罩;

5.任何在紧接股东週年大会前十四天内曾于香港以外地区进行外游(「最近外游记录」)、须就新型冠状病毒接受隔离或自我隔离,或与任何接受隔离或有近期外游记录的人有密切联繫的人士均不得参加股东週年大会;

6.拒绝上述任何措施的任何与会者将被拒绝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及

7.股东週年大会将不会向与会者提供茶点或饮品。

本公司谨此提醒与会者,其须考虑自己的个人情况,慎重考虑参加股东週年大会的风险。此外,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就行使其表决权而言,无需亲自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强烈建议股东委任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作为其代理人,并于举行股东週年大会或续会的指定时间不少于48小时之前(视情况而定)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交其代理人委任表格,地处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情况发展而定,随着公共卫生状况的变化,本公司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实施及╱或调整股东週年大会的预防措施,并可能在适当时候就该等措施发佈进一步公告。

若任何股东对股东週年大会存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详情如下: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电话:(852)298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