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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9条须予披露事项及内幕消息

2023-03-06 00:00:00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9条须予披露事项 及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湖南美联」)(作为债务人)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间债权银行(「债权人」)有关一项未偿还本金人民币 227390000元之贷款融资(「该融资」)之提前到期通知书(「到期通知书」)。到期通知书指 称湖南美联由于未能及时根据该融资还款而违反其责任。因此,债权人决定行使其加速权,要求提前偿还该融资项下的本金总额及所有逾期利息。 湖南美联目前正在与债权人商讨不同的还款方案,包括延长还款日期及╱或修改还款时间表。同时,湖南美联亦正在尽力筹集资金以支付该融资项下的未偿还总额。据本公司董事所知及根据公开可得资料,债权人于本公告日期并未向湖南美联提出法庭诉讼。 本公司正持续评估到期通知书对本集团之法律、财务及营运影响。本公司将密切监察上述事宜之发展,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