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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2021-01-15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的公告(「该公告」),涉及与永宸有关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及担保的进一步详情、本集团的财务资料、项目公司及永宸的财务资料及估值报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以及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通函」)预期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债务声明,本公司预计通函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