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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建议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2020-11-25 00:00:00

本公告由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拟与独立第三方就可能出售旗下间接附属公司榆林市江山永宸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建议交易」)订立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建议交易(如落实)将构成本公司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于本公告日期,订约各方尚未订立正式协议。建议交易如落实,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