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长江制衣(1)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委任;及(2)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2017-09-20 20:58:00

董事会宣布:

(1) 梁学濂先生已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退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 苏汉章先生已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3) 蔡廷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苏汉章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此等变动均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生效。

-----------------------------------------------------------------------------------------

兹提述长江制衣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之通函(?通函?)。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具有相同涵义。

(1)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委任

梁学濂先生(?梁先生?)已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退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梁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谢意。

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苏汉章先生(?苏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先生,61 岁,自二零零三年八月起担任会计师行何铁文 苏汉章 梁树贤会计师行有限公司董事。彼目前为英记茶庄有限公司之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苏先生於会计领域累积逾十年经验并於制造行业积逾数年工作经验(於CY Oriental Holdings Limited 担任财务总监,随後於浚鑫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苏先生於一九七九年十一月毕业於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商学学士学位。彼自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起为英属哥伦比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自一九九一年十月起为英属哥伦比亚公认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并自一九九三年七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截至任命日期,苏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在其他联交所上市公司之董事职位载列如下:

公司 职责 任期

金宝宝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239)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七年八月至今

鼎石资本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04,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由创业板

(创业板股份代号: 8097)转板)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

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079)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今

米兰站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150)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

一七年二月(附注1)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751)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附注2)

附注:

1. 苏先生确认,彼辞任米兰站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投放更多时间於个人事务,与米兰站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之公告所披露者一致。

2. 苏先生确认,彼因其他事务而辞任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所披露者一致。

苏先生曾为下列公司之董事,该等公司均已解散或清盘(惟并非由於股东自动清盘):

公司名称 紧接解散前之主要业务活动 解散或清盘日期 详情

恒超有限公司 并无营业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6)条除名解散(附注1)

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并无营业 二零零二年八月九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6)条除名解散(附注1)

雅泉有限公司 物业及股份投资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AA 条撤销注册并据

此於撤销注册时解散(附注2)

瑞胜投资有限公司 物业投资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AA 条撤销注册并据

此於撤销注册时解散(附注2)

欣盛国际有限公司 并无营业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AA 条撤销注册并据

此於撤销注册时解散(附注2)

其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并无营业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该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乃根据前公司条例第

291AA 条撤销注册并据

此於撤销注册时解散(附注2)

附注:

1. 根据前公司条例第291 条,公司注册处处长如有合理理由相信某公司并非是在营业或运作中,於指定期限届满後,可将有关公司之名称自登记册中剔除。苏汉章先生确认,所述公司於除名时有偿债能力且并无开展业务或经营。

2. 根据前公司条例第291AA 条,倘(a)该公司之股东同意撤销注册;(b)该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或运作3 个月以上;及(c)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之债务,则可申请撤销注册。

苏先生确认,彼并无作出导致上述解散及除名之不当行为,且不知悉任何因相关解散及除名而已或将针对彼作出之实际或潜在申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苏先生并无与其他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同时於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苏先生概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之涵义所界定之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苏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特定任期,但需按照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根据苏先生与本公司订立之委任书,苏先生将收取董事袍金每年港币150,000 元,该袍金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对其经验、职务与职责、需付出的时间及当时市场情况所作出之建议而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苏先生之其他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而作出披露。

(2) 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蔡廷基先生已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

苏汉章先生已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