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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太古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2019-08-09 00:00:00

谨此提述公司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的公告,该等公告是有关公司与香港太古集团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日订立的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续期,以延长协议期限三年,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于香港太古集团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1条,按照服务协议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须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