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认购二零二二年到期之10%有担保票据之须予披露交易

2019-11-07 00:00:00

认购事项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泛海国际认购人及泛海酒店认购人与发行人、担保人及其他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泛海国际认购人及泛海酒店认购人各自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发行人有条件同意分别向彼等发行本金额为100,000,000港元的票据。票据按每年10%之利率计息,及将于二零二二年到期。

认购事项为票据发售的一部分,有关票据本金总额为1,000,000,000港元,将由发行人发行。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滙汉、泛海国际及泛海酒店就认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均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认购事项构成滙汉、泛海国际及泛海酒店各自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