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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汇丰控股有限公司之证券

2020-04-07 00:00:00

董事会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宣告, 永发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及兴盛远东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已透过连串交易形式出售其分别以买卖用途及策略性投资方式持有之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汇丰」 )的证券(证券编号:5) (「 该等交易」 )。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 该等交易当合併计算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