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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置业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8-01-30 16:31:00

兹提述永发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该通告」)及本公司之通函(「该通函」),内容均有关(其中包括)出售物业。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公布,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该股东特别大会」)上进行之投票结果。

(1)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在该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之股份总数为:40,000,000股。

(2)股东有权出席但只可在该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投反对票之股份总数:无。

(3)本公司股东於该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之决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何限制。

(4)在该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之所有代表的股份数目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批准、确认及追认出售事项及所签订之有关合约(定 17,051,948(100%) 0(0%)

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之通

函)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作出一切有关行动及

事宜、签署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并采取一切有关

措施及完成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决议案全文载於

通告)。

由於赞成票数超过50%,以上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本公司之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该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之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