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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19-08-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同佳国际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黄建民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黄先生,68岁,于品牌推广及公共关係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黄先生曾担任鳄鱼恤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2,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其主要于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从事时装制造、零售及批发)之中国分部副总经理。其后,黄先生任职于廸生创建(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3,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主要从事销售奢侈品及证券投资)之附属公司香港西武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负责相关公司之门店扩张、管理协调、市场推广、企业关係及业务发展事宜。其后,黄先生担任香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首席营运总监,负责香港尖沙咀一个商场之整体规划及发展。后来黄先生担任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中国广州天河区其中一个地标商场)之总经理。

黄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自中国暨南大学取得企业管理文凭。

除上文披露者外,黄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之任何董事职务;(iii)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并无于本公司之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iv)并无担任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之任何其他职位;及(v)并无其他重大任命或专业资格。

黄先生将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起初步任职一年,并将于其后继续任职。于黄先生的任期内,其委任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根据委任条款,应付黄先生之年度董事袍金为150,000港元。黄先生将有权享有(如有)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酌情釐定之酌情花红。

黄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细则(「细则」)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细则,彼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并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就董事所悉及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黄先生之其他事宜或资料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欢迎黄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