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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10-30 00:00:00

本公告由景福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公佈,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半年度」)未经审核的综合管理账目,预期本集团于该半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达到超过一千万港元,对比二零一九年同期之二百四十万港元。该可观的溢利增长主要是由于获得香港政府的「保就业」计划补贴及本集团店舖的租金成本减少。儘管今年四月及五月受到2019年冠状病毒的不利影响,自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本集团的零售业务已逐步回升。在该半年度该业务收入下降低两位数。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审阅本集团于该半年度之未经审核的综合管理账目后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公司仍在准备完成本集团于该半年度的中期业绩阶段,其须由本公司核数师进一步审阅及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核准。因此本集团于该半年度之实际业绩与本公告披露之资料可能有出入。预期本集团于该半年度的中期业绩公告将按上市规则的规定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发出。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