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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能源澄清公告

2017-09-04 17:24:00

兹提述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内容有关授出购股权的公告(「该公告」)。

本公司欲澄清该公告之中文版中存有文书错误,即 (一) 行使期应是为期五年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始至「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包括首尾两天), 而非「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 及 (二) 本公司之名称於下款应为「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除上文之修正外,该公告的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