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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能源授出购股权

2017-09-01 18:1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7.06A 条的规定作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根据由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提出授予购股权(「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每股面值0.02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共 143,000,000 股,惟须待彼等接纳方可作实。有关所授出之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

授出购股权数目︰ 143,000,000

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 每股0.226港元

本公司股份於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每股0.225港元

行使期︰ 为期五年由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授予本公司董事及与主席的联系人之购股权数目如下︰

董事/联系人姓名 购股权数目

鲁连城先生(主席) 18,000,000

翁绮慧女士 10,000,000

杜显俊先生 5,000,000

鲁士奇先生 15,000,000

徐庆全先生太平绅士 5,000,000

刘伟彪先生 5,000,000

李企伟先生 5,000,000

鲁亦思女士

(附属公司之雇员及主席之女儿) 15,000,000

向上述各董事/联系人士授出之购股权已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而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向其本人授出的购股权放弃投票)。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授权人为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