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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之更新进展

2020-03-27 00:00:00

本自愿性公告乃由中富资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发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及2019年10月2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三名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的和解安排。 该可换股债券已于2019年5月23日(「 到期日」) 到期,而有关的转股权亦在该日终止。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已与有关的三名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中的两名持有人结清款项。

于2020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余下唯一的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吴耀新先生( 「 吴先生」 ) 就结清于到期日应付其款项( 即18,161,039.18港元为直至到期日为止的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 到期逾期金额」))订立了一份和解协议( 「 和解协议」 )。 于和解协议日,应付予吴先生的款项为17,702,393.50港元。

根据和解协议,( a) 从到期日(含)起至本公司将于2020年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之日为止,到期逾期金额( 只含本公司未偿还部分) 将继续按年利率10%计息;

( b) 本公司须于2020年3月30日或之前以现金偿还5,000,000港元( 本公司已支付其中2,000,000港元) 及于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以现金偿还另一笔5,000,000港元,并可按本公司绝对酌情决定权选择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向吴先生以现金或以发行新股份作为偿付股份方式偿还余下的款项。如果本公司选择发行偿付股份,则本公司与吴先生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以确认该发行的条款, 而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告日,吴先生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