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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及建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2019-10-23 00:00:00

于2019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有关债券持有人李先生订立和解协议,以偿还有关债券项下的逾期本金款项及应付及未付利息,于部分还款日为合共(i)首次利息部分约1,320,000港元;及(ii)参考本金约41,850,000港元,其中应付利息按约定利率由部分还款日起至偿还之日计算或(诚如下文所述,就通过发行列为已缴足的偿付股份偿还有关款项的部分)至和解协议之日计算。

除了李先生已同意和解协议项下的款项28,000,000港元(待满足下文所述的先决条件),可能通过以每股0.01995港元发行及配发1,403,508,771股偿付股份以偿还外,上文所述所有其他款项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以现金清偿。

1,403,508,771股偿付股份将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6月6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由股东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项下发行,占于本公告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00%及占于发行偿付股份后的经扩大发行股份总数约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