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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有关北控资源全球发售订立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

2020-01-09 00:00:00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茂宸证券作为香港承销商及国际承销商之一,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与(其中包括)北控资源就北控资源之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分别订立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

茂宸证券为全球发售的香港承销商及国际承销商之一,其承诺分别承销3,500,000股及60,720,000股北控资源股份。茂宸证券所承销之64,220,000股北控资源股份占北控资源上市后全部已发行股份1.78%。根据最终发售价每股0.69港元,在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项下,茂宸证券之最高承销承诺分别为2.42百万港元及41.90百万港元,而茂宸证券预计将会根据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收取北控资源最多分别约0.06百万港元及1.05百万港元之佣金。

于本公告日期,郑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营运总监)间接持有北控资源33%权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北控资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项下之交易将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香港承销协议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均未超过0.1%,香港承销协议项下之交易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项下的交易须予合併计算。由于国际承销协议(单独及与香港承销协议合併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少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定,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汇报及公告之规定,惟可获豁免征求股东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