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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发有关 创越融资有限公司及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 MARVEL BONUS HOLDINGS LIMITED 作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之 回应文件

2022-11-04 00:00:00

兹提述 Marvel Bonus Holdings Limited(「 要约方」)发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之要约文件(「 要约文件」)及要约方就要约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 十日 ﹑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 二零二二年七月 十一日 ﹑ 二零二二年八月 十日 ﹑ 二零二二年九月 十四日 ﹑ 二零二二年十月六日 ﹑ 二零二二年十月 十四日 及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之公告。兹亦提述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四日之回应文件(「 回应文件」)及本公司发佈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 ﹑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及二零二二年九月 五日之公告。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回应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回应文件载有(其中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有关要约之函件,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四日寄发予股东。

独立财务顾问, 宝积资本有限公司, 认为要约条款( 包括经修订要约价) 就独立股东而言并非公平合理,因此推荐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独立股东不接纳要约。

经考虑要约之条款及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后,独立董事委员会认为要约条款(包括经修订要约价) 就独立股东而言并非公平合理,因此推荐独立股东不接纳要约。

强烈建议独立股东于决定是否接纳或拒绝要约前将回应文件(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要约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与要约文件一併细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