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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上市证券

2022-03-24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由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止期间,本集团透过公开市场累计收购1,614,000股吉利汽车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吉利汽车已发行股本约0.0161%,总代价约为42.06百万港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涉及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