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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中信股份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信裕联认购中信钛业新股

2020-03-23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公开徵集完成后, 中信裕联与中信钛业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信裕联同意认购中信钛业发行的 84,000,000 股新股,对价为人民币 286,020,000 元,即每中信钛业股份人民币 3.405 元。 此外, 中信钛业与各独立第三方投资人亦订立相关协议,根据该等协议,中信钛业将向独立第三方投资人发行 84,000,000 股新股。

截至本公告日期, 中信翰星, 一家中信股份间接持股 60%之附属公司, 持有中信钛业 76.37%的股份权益。 新股发行完成后, 中信股份通过其附属公司控制的中信钛业的股权将成为67.65%,且中信钛业将继续作为中信股份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期, 中信股份控股股东中信集团除其通过中信股份持有的中信翰星权益外, 另间接持有中信翰星 40%股权。 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16 条,中信钛业为中信股份的关连附属公司。 中信裕联为中信股份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因此, 增资事项构成中信股份于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76 条,增资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 因而此等交易须根据遵守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豁免遵守出具通函和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