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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

2019-11-20 00:00:00

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与中信集团签订2016财务资助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关2016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公告。

2016财务资助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考虑到本集团与中信集团的业务发展需要,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本公司与中信集团续展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其中载列本集团成员公司将向中信集团及/或其联繫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基准及年度上限。该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下交易的具体协议将会在本集团成员与中信集团及/或其联繫人之间达成。该等具体协议将于所有重大方面遵循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中规定的准则和条款。

于本公告日期,中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成员与中信集团及/或其联繫人之间于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下的交易将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下交易的年度上限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不超过5%,新财务资助框架协议需遵守申报与公告的规定,但可豁免遵守上市规则项下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