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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铝合金轮毂及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

2021-04-01 00:00:00

2021年4月1日,本公司与中信集团签订铝合金轮毂及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其中载列本集团成员公司(包括中信戴卡及其附属公司)与关连人士将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基准及分别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于本公告日,中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中信集团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中信集团之联繫人(不包括本集团)亦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集团成员与关连人士之间于铝合金轮毂及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将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鉴于铝合金轮毂及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的年度上限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不超过5%,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与公告之规定,惟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