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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出售四海之65%权益

2022-08-22 00:00:00

出售事项

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卖方与买方订立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以名义价值1港元购买四海之65%权益。

于完成后,四海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且其财务报表将不再综合计入本集团之财务报表。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四海(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由买方拥有35%权益,因此,买方为本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有关出售事项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且所有该等百分比率均低于25%。由于(i)董事会已批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ii)董事(包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其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故出售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上市规则第14A.101条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