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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佈

2020-05-20 00:00:00

兹提述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除本公佈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述,倘任何条件未能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最后截止日期」)之前达成,则配售协议及所有责任将告终止及结束,而订约方概不得就配售协议产生或与此有关之任何事宜向任何其他订约方提出任何申索(因终止前任何违约情况而提出者除外)。

由于本公司及配售代理认为较长配售期或会遇到较高股价波动风险,并有机会对配售价造成重大折让,因此,本公司与配售代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最后截止日期缩短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以尽量减低出现上述情况之风险。

除上文披露者外,配售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且具十足效力及作用。董事认为补充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订立补充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配售事项未必会落实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任何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