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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除牌之季度最新情况

2020-04-29 00:00:00

本公告乃国家联合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近期进展情况

进一步聆讯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举行上市覆核委员会聆讯后,上市覆核委员会要求本公司提交书面陈词以提供进一步资料,并邀请本公司及上市科出席进一步聆讯。本公司已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提交书面陈词。原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举行之进一步聆讯已获上市覆核委员会延期。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本公司之前全资附属公司创先接获蒙古乌兰巴托 Khan Uul区民事初审法庭就仲裁裁决发出之强制执行令,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一家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 SGQ )及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 1878)上市之公司)之附属公司 SouthGobi Sands LLC(「 SGS 」)被判令向创先支付11,500,000美元(连同应计利息)。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八日向 SGS递送强制执行令后,执行机构要求 SGS于七日内(即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或之前)向创先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由于SGS未能于上述最后期限前向创先作出支付,执行机构致函蒙古之多家商业银行以冻结SGS持有之所有银行账户。本公司注意到, SGS于蒙古之银行账户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起已被冻结。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及七日, SGS致函 R. Enkhtaivan中校(蒙古首都法院判决执行机构负责人),以资金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为由寻求解除对其若干银行账户之「冻结令」。 SGS亦向执行机构提议,其将分别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月及五月分三期支付创先2,600,000美元以及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月及六月分三期支付创先利息。 SGS并无于提议中列明具体支付日期。创先认为该提议无法接受,盖因2,600,000美元远低于SGS根据强制执行令须向创先支付之数额。创先将根据蒙古之法律法规继续起诉以争取其利益。因此,执行机构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押 SGS之资产、物业及设备,以向创先还款。

公司业务更新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的爆发,北京市政府实施了多项限制居民活动的管控及发出了城市延迟复工的指令,影响到客户自二零二零年二月开始对本集团的巴士运输服务的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巴士运输服务业务使用已恢复80%以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因疫情引致的使用减少仅为暂时性的,并且由于北京市的巴士运输服务需求殷切,且相较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通勤于卫生控制方面具有更佳的安全性、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再者,相对于出租车或其他网约车来说,班车通勤对市民、企业及教育机构等等更加经济实惠。管理层预期在疫情后期和结束后,将为本公司业务带来正面影响。

财务业绩

由于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COVID-19)疫情,本公司核数师未能在中国进行相关实地审核工作,已导致刊发及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及年报出现延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财务资料。

除上述者外,概无有关本公司业务营运或达成复牌条件进展之进一步最新情况。

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或于适当时候公佈任何有关本公司发展之最新情况。

股份继续停牌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而有关买卖仍然暂停进行及将继续暂停进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刊发本公告并不意味着复牌建议(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将获监管机构批准或将得以部分或全部实施。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