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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补充公告

2020-08-03 00:00:00

本公告乃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华大酒店」 )、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顺豪物业」 )及顺豪控股有限公司( 「 顺豪控股」 ) (统称「 公司」 及连同彼等个别附属公司则统称为「 集团」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之定义) 而刊发。

兹提述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有关盈利警告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再知会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期内」 )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以及目前可取得资料,预期华大酒店、 顺豪物业及顺豪控股期内的收益分别减少介乎 60%至 70%、 50%至 60%及 50%至 60%, 而华大酒店、顺豪物业及顺豪控股期内之业绩可能录得分别约为 150,000,000 港元、140,000,000 港元及 70,000,000 港元之亏损,较上年同期录得华大酒店、顺豪物业及顺豪控股之个别除税后归属于拥有人的纯利分别约为58,000,000港元、91,000,000 港元及 46,000,000 港元, 以上之收益减少及亏损主要由于该公告所披露之因素所致。

公司现正编制集团期内之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对集团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为依据,相关资料有待落实及作出必要调整。 集团于期内之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于二零二零年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 而集团之二零二零年中期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刊发。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