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E A Holdings Limited 爪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要求所有载列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各项提呈之决议案均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决议案均获本公司股东批准,而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考虑、接纳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
与独立核数师报告。 530,195,962(99.9996%) 2,000(0.0004%)
2. 批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
期股息每股6港仙。 530,195,962(99.9996%) 2,000(0.0004%)
3. (A) 重选吕联勤先生为董事。 530,135,962(99.9883%) 62,000(0.0117%)
(B) 重选林成泰先生为董事。 530,135,962(99.9883%) 62,000(0.0117%)
(C) 重选梁学濂先生为董事。 529,907,962(99.9453%) 290,000(0.0547%)
4. 设定董事之最多人数为十二人及授权本公司董事
会可委任额外董事至该最多人数。 530,195,962(99.9996%) 2,000(0.0004%)
5.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来年之独立核数
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530,135,962(99.9883%) 62,000(0.0117%)
6. (A)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他
方式处置不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
之额外股份。 525,881,204(99.1858%) 4,316,758(0.8142%)
(B)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购回不超逾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10%之本公司股份。 530,197,962(100%) 0(0%)
(C) 待第6(A)及第6(B)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藉
加上本公司根据第6(B)项决议案将予购回股
份之总数,而扩大根据第6(A)项决议案授予
之一般授权。 525,533,204(99.1853%) 4,316,758(0.8147%)
由於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所有上述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附注:
(1)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679,214,726 股,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并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表决之股份总数。
(2) 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不受任何投票限制。
(3) 概无本公司之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 条所载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4) 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
(5) 概无人士於载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中表示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投票。
(6)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机构,於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算表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