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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及关连交易— 第七份补充协议及 数码慧谷贷款补充协议

2019-05-31 00:00:00

兹提述有关贷款协议之过往公告及通函。

于2019年5月31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南海订立第七份补充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i)更改贷款协议(经首份补充协议、第二份补充协议、第三份补充协议、第四份补充协议、第五份补充协议及第六份补充协议所补充)项下之抵押品,以Listar股份抵押取代南海发展股份抵押;及(ii)根据第七份补充协议解除南海发展股份抵押。

另提述本公司与南海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及2018年6月21日之联合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将数码慧谷92.36%股权出售予南海旗下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2018年6月21日,本公司与数码慧谷订立数码慧谷贷款协议。南海发展股份抵押已获扩大至涵盖数码慧谷贷款协议项下责任。于2019年5月31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数码慧谷订立数码慧谷贷款补充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i)更改数码慧谷贷款协议项下之抵押品,以Listar股份抵押取代南海发展股份抵押;及(ii)根据数码慧谷贷款补充协议解除南海发展股份抵押。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第七份补充协议及数码慧谷贷款补充协议(统称「该等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由于南海为本公司之直接控股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等协议亦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因此,该等协议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实。

南海及其联繫人将于股东大会就批准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肖遂宁先生及何养能先生亦为南海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余下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平教授及冯荣立先生已获委任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推荐意见。本公司亦将委聘独立财务顾问为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该等协议之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意见及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连同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2019年6月2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