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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槓桿债券挂钩票据

2019-10-24 00:00:00

认购事项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票据持有人(即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同意认购本金总额20,388,000美元之槓桿债券挂钩票据,代价为20,388,000美元(即约160,045,800港元)。由票据发行人发行之槓桿债券挂钩票据与参考债券组合挂钩。

上巿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认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巿规则)超过5%但少于25%,故认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