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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贷款融资

2020-12-30 00:00:00

融资协议

本公司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有条件同意按月利率1.33厘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最高为140,000,000港元之融资。贷款须于使用日期起计满六个月或十二个月(倘借款人申请并获贷款人批准)当日偿还。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提供融资所涉及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均少于25%,故订立融资协议及提供融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