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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2-10-24 00:00:00

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20港元,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之个人、公司、机构或其他投资者)配售最多45,124,422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项下最多45,124,422股配售股份数目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佈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8.52% 及经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15.63%。

董事会认为,配售事项为本公司提供良机,为本集团的业务营运筹集额外资金及拓宽本公司之股东基础。配售协议之条款(包括配售价及配售佣金)乃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经公平磋商后釐定。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协议之条款(包括配售价及配售佣金)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均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之估计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及专业费用后)将分别为约9.0百万港元及约8.7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有关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升级及翻新本集团现有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作为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鉴于配售事项未必会完成,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