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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主要交易收购目标公司之销售股份

2020-07-20 00:00:00

兹提述信德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 , 内容有关收购事项。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 预期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载有(其中包括) 收购事项及物业估值报告详情之通函(「通函」) , 仅供参考之用。由于需要较预期更长时间编制会计师报告以供载入通函内, 故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内之资料。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已获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 将寄发通函之时间延后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