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0-03-10 00:00:00

兹通告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铜锣湾霎东街33号香港铜锣湾智选假日酒店7楼I号及II号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于同一地点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有关购股协议之决议案

1.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与Ali JK Nutritional Products Holding Limited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订立之购股协议(「购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关连交易;及

(b) 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董事(「董事」)或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1(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

有关有条件授出特别授权以供配发及发行对价股份之决议案

2. 「动议

(a) 待通过第1(a)及1(b)项决议案后及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合共860,874,200股股份(作为购股协议项下之对价)(「对价股份」)上市及买卖为条件,批准授予董事特别授权,赋予权力及授权以根据购股协议之条款配发及发行对价股份予Ali JK Nutritional Products HoldingLimited;及

(b) 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2(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

有关软件服务框架协议之决议案

3. 「动议

(a) 待通过第1 ( a )及( b )项决议案后,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与T a o b a oHolding Limited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订立之软件服务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及

(b) 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3(a)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