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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0-03-06 00:00:00

兹通告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铜锣湾霎东街33号香港铜锣湾智选假日酒店7楼I号及II号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动议

1.确认、批准及追认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订立之二零二一年物流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2.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控股」)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订立之二零二一年平台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

3.确认、批准及追认本公司与阿里巴巴控股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订立之二零二一年广告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及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及

4.授权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董事(「董事」)在彼等可能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并代表本公司签署、盖章、签立及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采取所有有关行动、事项及事宜,以使根据第1至3项决议案拟进行之交易生效及╱或落实。」